白有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沼南大道综合管廊兼顾人防工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国动办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相关科室对接协办单位落实提案的答复工作,人防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作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关键,是防备敌人突然袭击、有效地掩蔽人员物资,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工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满足人民防空要求为兼顾人防工程设计,《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工程要求暂行管理办法》2020年印发,在内蒙范围内首次提到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地下营业性设施、地下停车场、地下过街通道等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其使用空间和设施应当兼顾人民防空工程的防护要求。
一、沼南大道综合管廊基本情况
沼南大道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三标段)采用“PPP模式”,中标单位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首泰金信(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后期组建项目公司为包头市中交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管廊全长6.7公里,断面形式为三仓,即综合仓、电力仓和热力仓。2018年6月市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取消2.8公里,建设规模调整为3.9公里,总投资4.53亿元,项目合作期为2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目前已运营3年,项目采用“收支分离”模式,由政府部门负责管廊入廊费及日常维护费收取,运营期内政府支付项目公司政府付费,按照PPP合同约定运营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向政府机构无偿完好移交综合管廊及其附属设施所有权益,现管线还未入廊,处于闲置状态。
二、国内地下综合管廊兼顾人防工程相关案例情况
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兼顾人防防护设计,是在满足平时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在设计中增加部分战时功能并采取平战转换措施,提高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战时防护能力,保证战时地下综合管廊内主要管线安全使用的建设要求。应在遭受到武器袭击时,保障工程自身结构、内部管线和设备安全,为战时地下综合管廊运行、减少损失、快速恢复构建必要的工程条件。
目前,地下综合管廊兼顾人防相关政策法规及设计规范仅部分省市出台,且国内工程实例较少,仅北京和金华等少数城市有地下综合管廊兼顾人防建设的个案,兼顾人防的设防标准不一致,北京以展示保护地下综合管廊结构本体为主,金华以展示保护地下综合管廊结构本体和入廊管线为主。
三、地下综合管廊兼顾人防需求的举措建议
沼南大道地下综合管廊在自治区地下空间兼顾人防相关管理办法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分类设计规程(试行)》出台前已开工建设,无法落实兼顾人防要求,且截至目前自治区范围内也未出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兼顾人防设计规范,现通过改造地下综合管廊实现兼顾人防防护需求较为困难,且改造费用较高,每公里增加改造资金投入约500-1000万元,经济较不合理。
根据上述实际情况,市国动办建议不再投入资金对现有已建成的管廊进行改造建设,按照现有《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分类设计规程(试行)》相关技术要求,投入少量资金,编制沼南大道地下综合管廊平战转换方案。战时按照平战转换方案,组织实施平战转换,转为地下综合管廊兼顾人防的防护工程,能够有效提高该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防护能力,一是在管线未入廊前,受到战争空袭时作为临时人员掩蔽场所和疏散通道,能够保障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在管线入廊后,受到战时空袭时,能够保证地下综合管廊内给水、电力和通信等各管线安全使用,提升地下综合管廊战时防护及运行保障能力,并利于战后修复;三是投入最小资金实现对闲置的地下综合管廊转为人防工程使用,有效解决资金资产闲置问题,发挥地下综合管廊的最大利用价值。
下一步,以沼南大道地下综合管廊制定平战转换方案实现已建成综合管廊兼顾人防为契机,积极请示自治区,在《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工程要求暂行管理办法》对地下交通干线等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兼顾人民防空工程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明确地下综合管廊兼顾人防工程建设的规范要求,将地下综合管廊兼顾人防工程建设成为切实可行落实到位。
感谢您对国防动员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我们更多的指导。
签 发 人:张 璋
承办部门:工程科
承 办 人:陈浩雄
电 话:1308844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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