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市人防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据《包头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包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包头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由三部分组成,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法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受理网上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作法和下步工作安排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6年,市人防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包头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总体部署,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包头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和《包头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细则》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5 +1”政务公开,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增强公开时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有力地促进了人防各项工作的开展,得到了社会各界对人防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一)主动公开情况。市人防办门户网站全年编发更新信息870篇(次),一是党务公开方面;党组织制度规定2条;基层党组织信息2条,党务信息48条,党风廉政建设2条;二是工作动态方面:市人防办工作动态信息138条,办事指南3条,资料下载4项;国内动态175条,省内动态175条;三是视频方面:发布人防视频一条《习近平会见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代表》。同时公开了《包头市人防办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公开说明》和《市人防办权责清单》。
(二)依法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全年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
(四)咨询受理回复情况:全年没有网上咨询件。
二、政务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做好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市人防办共有行政审批事项1项。在包头人防官方网站和包头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网上平台对审批事项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面向社会全面公开。
(二)全面公开行政权力清单。按照市政府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制度改革的要求,梳理出18项权力项目清单,制作出相应权力事项流程图,明确专人负责行政权力清单的动态管理工作,制定了《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指南》。在人防网站上设立专栏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内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和行政审批转报事项,及时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查询渠道、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投诉、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放置在大厅供群众查阅,方便了办事群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及时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市人防办本级部门人防经费预决算的款项、科目支出以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经自治区人防办、市国家保密局确认为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在信息公开中予以剥离,除此以外的内容,均及时公布。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在人防网站上定期发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及时发布和上报“三公”经费情况的报告,说明因公出国(境)团,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采购项目,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
(四)加强网站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市人防办政务公开网站平台建设,实时调整优化市人防办网站栏目,充分利用新媒体网络加强政务公开宣传教育,全面及时准确发布人防政务公开信息,努力促进社会各界对人防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三、2017年工作安排和工作推进措施
(一)2017年工作安排
一是规范政务公开事项。认真对照《包头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和《包头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细则》的内容和要求,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是完善公开制度建设。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注重协调配合,狠抓落实督办,修改完善工作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三是提升主动公开质量。抓好政务公开信息前置把关,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做到能公开尽公开。加强人防政策解读,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同步发布相应政策解读,及时准确发布人防工作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信息。认真做好依法申请公开和咨询解答工作,做到公众咨询有回应有落实。
四是优化人防政务公开平台。结合人防工作实际,围绕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利用新技术、新应用,改进网站管理模式,丰富网站内容,采取多种公开方式,扩大人防网站影响,充分发挥人防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五是建立绩效考评机制。按照《包头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和《包头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细则》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审查、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考核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二)工作推进措施
一是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建立政务公开信息指南和公开目录,并更新、完善、优化和细化,方便公众查询获取。健全完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监督保障机制。
三是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和互动交流。及时对人防发布相关重要政策法规配发解读,并在人防网站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政务舆情,注重与市民的互动交流,2016年,没有收到外界对包头市人防工作的舆情解读请求。
四是重视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由相关科室确定并制作、更新,在起草公文和制作信息时,对文件内容是否公开提出拟定意见。对属于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说明具体理由,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对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按照“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的原则,根据工作职责分流到相关内设科室。经审查,在人防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未发现涉密信息。
五是加强信息系统保密防范治理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对机关各办公室的办公自动化设备配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整改,防止涉密信息上网,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了对涉密网络的检查。经审查,上网公开的信息符合保密规定,未发生计算机泄密事件。
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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